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发布
激励创新,立起“顶梁柱”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此举旨在充分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面的先行探索和示范带动作用,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作出整体部署。
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我国的创新速度令世界瞩目。“十二五”时期,我国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403.4万件,发明专利授权量118.9万件,比“十一五”增长了1.5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把中国比作当前经济环境下强劲的“驱动器”。
如何助力打造知识产权的“软”资本,形成支撑创新发展的“顶梁柱”?方案明确,要提升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构建促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指导市场主体全方位、立体化地保护知识产权。
目前,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融合不紧密、运用转化效益不高等挑战仍然存在。如何“叫醒”知识创富?方案指出,要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综合运营知识产权,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加速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说,“通过知识产权这一法律框架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可实现资本化,使无形资产变为有形资金。”
《方案》提出,根据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和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结合地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水平和创新驱动发展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需求,选择若干个创新成果多、经济转型步伐快、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和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成效显著的地方,开展为期1年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并就改革试点地方选择条件提出明确要求。